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2-01-02 15:2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1-05       报名截止:2022-01-05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分别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xq.gov.cn)、南京市栖霞教育之家网(http://www.qxteacher.com)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学科(专业)、数量等详见《2022年南京市栖霞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表1》(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表1》)和《2022年南京市栖霞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表2》(附件2.以下简称《需求表2》)。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一)报考《需求表1》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或2:
1.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2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尚未初次就业的2021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后出生)。
(2)2022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2月31日后出生)。
2.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2月31日后出生)。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栖霞区教师公开招聘的人员不得再参加本次招聘。
(二)报考《需求表2》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及以上的学校(幼儿园)教学工作经历[任教学段须与报考学段相一致(初中学段与高中学段可以融通),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后出生)。
(三)报考《需求表1》、《需求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2022年南京市栖霞区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其中报考《需求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专业可以为非师范类。兼报栖霞区的报考者所报学段、学科须与在其它区报的学段、学科一致,否则报名无效。
报考《需求表1》、《需求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均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特殊教育岗位,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限特殊教育、语文、数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1)时间: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1月4日8:00—1月7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1月7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2)方式:登录南京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进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先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然后按照网上提示及相关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上传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同性质岗位(专业)采用合并招聘(见附件1、2中的备注),网上报名不到具体单位,只选学段学科。
2.上传材料要求: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2022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硕士生还需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生还需上传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2022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3)尚未初次就业的2021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21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材料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4)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境)外留学人员: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需求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学校(幼儿园)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学校(幼儿园)3年及以上社保缴费凭证。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时间段需一致,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6)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格式为jpg,240×320像素,大小不超过50KB。其他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扫描件格式须为jpg,大小不超过1MB。
3.资格初审:栖霞区教育局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月4日8:00—1月8日17:00.
4.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材料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5.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宁价费〔2003〕342号)。未按期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已在我市其他区缴纳过报名费者,不需重复缴费)。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1月4日8:00—1月9日17:00.
6.核减(取消)计划: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特殊教育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报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核减或取消计划公告。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1月11日9:00至1月11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7.打印考试证: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考试证(使用A4纸打印),并按照考试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8.有关要求:已在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其它区报过名者,符合栖霞区招聘条件的也可以兼报栖霞区,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按百分制折算,占总成绩的30%;面试按百分制折算,占总成绩的70%。
1.笔试
栖霞区中小学(含新港中专校)、幼儿园招聘教师笔试与2022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其他区中小学招聘教师笔试为同一场次考试。
本次笔试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以及本人参加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笔试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特殊教育、儿童康复学科(专业)只考公共知识60分。
本次统一组织的笔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开办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我们的聘用考试无关。此前电话或招聘会现场的咨询答复一律以本《公告》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22年1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3)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号于2022年1月26日起登录报名平台查阅本人成绩并打印。本次成绩只在2022年应聘时有效。
以上安排将根据防疫最新要求适时调整,并在南京市教育局官网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严格执行。
2.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
栖霞区教育局将于2022年2月中下旬向社会发布教师招聘面试公告,在栖霞区参加2022年教师招聘报名(含兼报栖霞区)且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照面试公告要求参加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结束后,在资格复审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栖霞教育之家网公布。
3.面试
面试由栖霞区教育局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1)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将于2022年3月在栖霞教育之家网公布。
(2)面试形式和办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从课堂教学能力、基本功、基本素养(分别占50%、30%、20%)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线为60分。
(3)参加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0%+面试成绩×70%。
(三)体检、考察
体检: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栖霞区教育局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栖霞教育之家网等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签订协议时应聘者须已取得符合任教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办理有关聘用手续。2022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必须于2022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2届毕业生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为均衡区内教育资源,本次招聘采用同性质岗位合并招聘的岗位,由栖霞区教育局综合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专业素养、学校需求等因素进行选岗。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被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
栖霞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5562331、025-85501433
六、招聘监督
栖霞区教育局:025-85664178
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5337681
本次招聘由栖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淮安市中心血站、淮安市急救中心是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为适应发展需要,充实专业人员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月5日)前取得公告、《岗位表》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5日至2004年1月5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方式以此类推)。《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
4、专业条件要求按《岗位表》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所列专业条件描述不一致的,须经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岗位表》中所列专业条件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相关资格证书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月5日前取得,《岗位表》中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2年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淮安市卫生健康委五楼第二会议室(淮安市和平路3-1号)。咨询电话:0517-80831677.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陆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下载并填写《2021年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张(个人签名须手写);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4张(背面用正楷字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代码);
(6)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各招聘单位及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视为报名成功,不收取报名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倍数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2年1月6日(上午9:00-11:00)。
报名成功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到报考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内容: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huaian.gov.cn)。
3.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由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拟参加面试人选应聘资格进行复审。拟参加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拟面试人选范围)。经资格复审符合应聘条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并发给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不收取面试费。
总成绩计算和公布: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体检前,应聘人员如为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由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由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考生个人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报到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相关岗位聘用人员聘用后二年内未取得相关的执业(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淮安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17-80831611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政策咨询电话:
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17-80831677
本公告由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